本機關本單位在最近一次例行會議時,一位次級主管例行「積效」報告:「庫房處理領料作業『X000』件、、、、、、」(確實數字記不得)。於是本單位主管問:「有人填一次申領單,領某配件100個,領料作業是算一件,還是100件、、、」,這位次級主管說:「、、算100件、、」。

 

         我們的主管很內行,一問就問對要害,「數字會說話」,但說的是「什麼話」?是「謊話」?是「實話」?內行人只聽「實話」,「謊話」是說給外行人聽的。一次領100個螺絲釘的作業件數,當然是一件,您要說是100,就有灌水之嫌,說嚴重就是撒謊!其實這種用「數字」騙人的技倆,已不是新聞,因為「外行人吃這一套」!

 

        大約八年以前,同一個例行會議,同一個主管主持,同一個例行報告,同一報告內容,只是不同的人報告:也是:「庫房處理領料作業『X000』件、、、、、、」,吐嘈王知道,這根本是灌水數字,為突顯這種浮誇不實、但長官愛的要死的行為,在完會之後,開始罵街,指這位同仁「撒謊」,後來這位同仁,過來理論,情急之餘,三字經脫口而出,吐嘈王以賞耳光回敬。打愛卿給君王看。結果吐嘈王在主管的關切下記過收場,於是大家勞記教訓,撒謊不要緊,動手才可惡!

 

        於是吐嘈王的「攜牲權益,追求真理」的偉大動作(阿Q),遭到記過處份,反而「不當行為」的「死始作俑者-謊報數字」,大官愛聽的要死。於是用灌水數字,浮誇騙人的陋規,因受鼓勵而繼續橫行,每次這種例行會議,同一類似報告,就這樣「蕭規曹隨了八年」。

 

本月請修XXXX件,完成XXX件,一日完成的有X件佔x%,一週完成的有X件佔X%,未完成的有X件佔X%…..」沒有起伏的催眠語調,大家都知到那是「屁話」,但沒人在乎,吐嘈王也乖乖的,在這種會議上睡了八年。

 

「有人打一次申領單,領某配件100個,領料作業是算一件,還是100件、、、」主管這一問,吐嘈王大夢初醒,這位次級主管回答說:「算100件」,吐嘈王繼續被震撼,注意後續發展,主管說:「一次領100個螺絲釘,就算完成100件,那豈不、、、、」。

 

   吐嘈王說:「主管啊!主管!您的反應怎麼比小的晚了八年,八年以前,您有如今的反應,您的愛將,也不會挨那一巴掌,小的也不會被記過,人事單位也用不著,挖空心思偽變造文書記我的過了!這是八年以前的舊事,詳情按這理!!

 

   喜歡說謊或喜歡聽謊話的人,不要吐嘈王掌他耳光,總有一天自掌耳光,因為,愛說謊的人或愛聽謊話的人,只是選擇「謊話」對他有利的時候「說謊」或相信謊言,當說「實話」對他有利時,他還是會說實話或 相信實話,這種前後矛盾的現象,當然會「漏餡」,用不著別人揭穿了。大法官「627」號解釋文公布後,陳水扁馬上改口:「陳瑞仁檢察官帶走國務機要費相關證物 , 沒有經過總統府同意。」如果「今是」那就「昨非了」!這和上述主管,前後判若二人,異曲同工,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