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配合調查?為何要配合調查?配合調查的結果如何?(本人可以像陳水扁及其家人一樣,一推二五六,你們無法證明我有罪,就算我有罪,你們奈我何?)
本院前政風室主任為何要阻止本人證明自己無罪?當年捉賊的官員,現在已當上捉賊的組長,到底提供警方什麼偽證。
我知道本院政風室與北投分局在搞鬼,於是自行找嫌疑犯,而且在本站公佈,捉賊的,不理就是不理,小孬孬?
事過境遷十年,但陳水扁貪腐共犯,包括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都涉嫌為主子吃案,檢查官、檢查總長都被質疑「放水」,使吐嘈王想起當年因得罪小人,而被當權的集團整肅的經歷來類比。
為何我的「甲種輪機長」的資格(相當高考),被人事室改為丙種三副(相當基層特考),問人事室:「怎麼回事?」。一句話:「電腦轉檔錯。」向考試院申訴,考試院以:「沒有造成(本人)實質損失」為由,不了了之!考試院的委員是吃飯的,不是吃屎的,我相信。
廠商違法抽取地下水,本人第一次遞報告,被吃案,第二次遞報告(副本同時陳政風、副院長核備,報告還有副本是吐嘈王創舉),諸長官才不得不辦, 政風室的態度是:對工務室的有關承辦人是否圖利廠商?或吐嘈王是否涉嫌污衊?沒意見!副院長批:「按規定處理」,也不追蹤,就這樣,案子石沉大海。偷水的廠商是潤泰的關係企業。逃亡海外的 錢會計室主任易屏東(他沒出事前,吐嘈王為文批評這傢 伙,而且暗示當時的張院長,會被拖下水,可惜當耳邊風),其弟曾任潤泰的副摠經理之類的職位。易屏東退伍前是服役於空軍,他調到本院當會計主任時,他的軍中同袍,是當時退輔會的主任秘書,後來升為副主委,後來又被國民黨「封」為「不分區立委」,是一位空軍的退伍 的中將,而這位退伍中將,其妻舅是 吐嘈王的上司、、、、、、、、、
有錢的洗錢、有案的吃案、掌權的弄權、執法的玩法,剩下沒權沒勢的守法,無錢無助的燒碳,國家如此,小地方何嘗不是一面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