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歡送李院長的餐會正在進行,明天就有夾道歡送的場面,這篇文章算不算「錦上天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是「馬後砲的拍馬屁」!
差不多十年前吧!確切時間不重要,重要的是,吐嘈王犯了大忌,打了我們主任愛將一耳光,動手本來就丟人現眼,何足掛齒?但這件事,每次提,我就有沒完沒了
的話新鮮事。
話說事後主任把我叫去錄音問話:「你向某專員道歉,大事化小,否則送人評會。」
我嚇的語無倫次,對著錄音機嗆聲:「如他敢再口出穢言,我敢再打。」
隔兩天我因私事,請假出國
若干天,我是壞過來的人,所以我很清楚
小人肚子的壞水,在我從美返台的飛機上,我就起草答辯書。果然,如預料的,在我一下飛機,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下午,主任
的秘書就給我一驚喜:「下午出席評審委員會,討論你打人的事」。心中竊竊佩服自己「用小人之心,度
小人之腸」,其準無比,於是拿著錯字連篇,塗改亂七八糟還來不及清的稿子,
覆印十幾張,充作答辯書。他們設計我在沒有準備下出席答辯,連這種小人小心眼的小動作,都被我料中防堵,可見我是小人中的小人。
這樣我上了人評會的「被告」席,那時的人評會委員,全是由院長欽點,委員約有十人左右(我那會
記得算委員人數),清一色是一級主管,評審會議由當時的邵副院長主持,所有評審委員,分左右,緣著橢圓形會議桌排排座,成ㄇ行,我則先不急不徐把影印好但歪七扭八的答辯書,一張一張分給主席及諸委員,然後回到「被告」席。
「以往是直接由人事評委員會做書面審查後議決,這次人事評審會,破例請當事人出席答辯,你對打人的行為有何辯解?」主席問話。
「謝謝副院長」然後我開始照我在飛機上寫的稿子唸,雖然不是很漂亮,也足足讀了十分鐘,內容不外乎:坦承打人,打人的導火線(近因)及其背景(遠因)。
「你以前有沒有與長官頂撞的紀錄?」白疵才會問這問提,曾經被我甩過電話,和我們主任經常同進同出的會計室主任易屏東(現被通緝,
逃亡在大陸,留下爛攤子,給前張院長),這樣不禮貌的問與案情無關的事情,他以為他是「陪審法官」,歪嘴斜眼的!
「沒有!」多一字我都懶,白疵才會誠實回答,如是法庭,我會對與案情無關的問題,提出抗議,拒絕回答。在這種場子,大家都沒有法律素養,我就大大方方撒謊好了,心裡想的是:「
白疵問!當然有,每次主任無理的要求,我一定頂撞!」。
「你有沒有大聲罵某專員?」另一個當時的韓姓政風室主任,也當起了陪審法官,顯然他是配合「原告!」套招的
陷阱問話,要鎖住我是罪行的原暴點。
「有!」字更少,更懶的理那角色(後來與本院有夫之婦鬧誹聞,上
了水果報)。
這時候,出乎我預料的事發生了,一位穿白長袍醫療部門的主任,問道:「
這不像是「有陷阱的問話」,可是與案情又無關,這一問,把我問傻了:「、、、、、」。
我還沒反應過來,這位醫療部門的主任接著說:「輪機人員,在機艙工作久了,耳朵常有重聽的職業病,重廳的人,通常說話大聲,因為他以為別人和他一樣,會聽不到自己的聲音。」顯然他細心看了我的背景資料,用他醫師專業,提出可參考的見解,我很配服「言之有物」的「技術官僚」,他的意見思是,我大聲公說話是習慣,不見得是訓斥人。
我心一悸,很少場子,會叫我不知所措,尤其一開始,我打心眼就把一排委員,全看成是有敵意的「共層結構」,怎麼突然冒出一位替我辯護的「被告律師」,顯然他不但有醫療專業技術,而且有法律人文素仰,這位醫療部門的主任,不像其他在場的行政單位(會計室、政風室、人事室)主任,(看到低層部屬,脖子轉90度,臉和鼻孔同時朝天,看到輔導會長官就roz),他居然
肯眼往下看,義務當起「被告律師」,提醒我的權益,我銘感肺腑。雖然我已坦誠大聲訓斥同仁,也坦誠打人,但是這位主任替我設下台階,顯然影響到其他醫療部門主任的判斷。
怎麼說呢?我已坦承吼人、打人,不成問題,待議的是,被我打耳光的同仁,有沒有說髒話。原告(我的主任)目的是要記我的過,替他的愛將討回公道,被我打的同仁一直否認,我打他的理由-「他出口三字經」。後來當天會議合議結論,打人者,記過一次,罵人者,記申誡一次,也就是過半數委員認為該同仁有罵髒話。我說影響到其他醫療部門主任的原因,就是他們相信我說的話,認為被我打的同仁,的確有罵三字經,
這些醫療部門的委員,票數多過行政部門的委員,所以會通過把挨耳光的同仁,記申誡,這個結果使「設計」我
的一干人等,像洩了氣的皮球,怎麼會變成這樣?後來當時的人事室主任(已退休,姓什麼我那記的),又偽造文書或篡改文書,免了那位被我打的同仁的申誡。這故事按滑鼠左鍵罷!
此時歡送李良雄院長的餐會正在進行,明天就有夾道歡送的場面,這篇文章算不算「錦上天花」,我不知道,但我
相信這是「馬後砲的拍馬屁」!
已退休的前人事室主任orz變造偽造文書之事,經我在網路揭發不久,本院 人評會委員,才依法改為票選及指定共同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