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輪替前,蔡英文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她積極督軍推動生技新藥製藥條例」在其任內立院三讀過關,政黨輪後,堂而皇之任宇昌公司(行政院國發基金依據生技新藥製藥條例」所投資的公司, 該公司前身就是台懋公司,而台懋公司是蔡家潔生基金會所獨資投資的控股公司)董事長,從經驗法則判斷,這是蔡英文早已完成佈署而且經過兵旗推演的實戰戰果,所以政黨輪替後,蔡英文任宇昌公司董事長 ,即使輿論沸沸揚揚,質疑其自肥聲四起,咸信馬英九新政權的司法,也拿他也沒輒,何況馬英九從不「管」司法。所以蔡英文對輿論韃閥,置若罔聞 ,穩座蔡董迄今。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 條之一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營利事業(私人公司)直接業管單位是經濟部,國發基金投資業管單位是經建會,蔡英文是行政院副院長,雖然管到經濟部和經建會,但不是直接管理營利事業宇昌 公司的公務員,所以她離開公務員體系,轉往民間生技公司董事長, 雖然該生技公司又依據蔡英文任內所通過的生技新藥製藥條例獲得國發基金的投資,這種顯然蔡英文自肥而且不合情,不合理的事, 但她完全合法 !因宇昌公司非行政院副院長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

         政治人物,其道德觀高於常人,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吐嘈王的經驗認為:道德觀高於常人的人,不會玩政治,玩政治的能守法的,其道德水平該算高標的。蔡英文從當行政院副院長,推動生技新藥製藥條例」立法,到政黨輪替,蔡英文任宇昌 公司董事長,一直到二次政黨輪替後,國民黨政權為政策的連續性,國發基金仍然繼續投資宇昌公司,蔡英文可是步步為營,日日謀利,雖然她營利為己,昭然若揭,但每一險步之前,都先鋪好「 合法」的墊子。在總統選舉如火如塗之際,半路殺出陳咬金,檢查總長查蔡英文任宇昌公司董事長,是否違法黃世銘呀 !黃世銘 !吐嘈王量馬英九沒那個膽,會要你當他的打手 ! 但在這節骨眼出來表態,我看你SHOW過了頭!就算蔡英文任宇昌董事長違法 ,大選活動之前,你幹什麼去了!現在你沒有蔡英文違反法律的十足證據,出來嘎一腳,你是怕馬英九贏蔡英文太多?

        美國近代史一位大法官Oliver W.Holmes說:「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 」吐嘈王在網路上找到的翻譯是這樣的「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經驗,這是學法律的人熟知的銘言。 但原文文法是用「否定的現在完成式has+not+been」而不是用「現在式is+not」,所以吐嘈王的翻譯是「法律的生命 曾經不是邏輯,而曾經是經驗。但有誰敢用經驗辦案?實際上台灣大多司法執法人員, 都是用邏輯辦案,一般民眾才會用經驗判斷是否合法, 荒謬的是中華民國法律問題不是出在用邏輯辦案或經驗判斷的區別,而是中華民國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條條都有類似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 條之一「 抗法性」的Key,一般百姓犯罪,直接用表層法條 定罪,而官員違法,一定懂得法律後門密碼,就算不懂,御用法官也知道「抗法」性的 後門密碼在那裡所謂「 旋轉門」條款,就是防止公務員,為自己換跑道而在任內為自己鋪路。但這「 旋轉門」條款,還是有後門密碼,蔡英文之所以敢肆無忌憚的在下台後轉任宇昌董事長,就是拿到 旋轉門條款的後門密碼,密碼就是直接相關」四個字

       宇昌案,兩造都曾是高檔公務員,但顯然黃世銘 的腦筋略遜蔡英文一籌,這也證明連戰下台後,說了一句身聚教訓的致理銘言: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另一位官員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開記者會,公佈有關宇昌案內部公文,千百個蔡英文的司馬召之心,又怎樣?沒有違法」已是政治動物最高道德標準,不是嗎?當年副院長蔡英文批準國發基金投資台懋(後 改名宇倡)只有何美玥,蔡英文兩人蓋章,閃過院長蘇貞昌?又怎樣?犯了那一條法律?沒有經過評審程序又怎樣?犯了那一條法律?把公文列為極機密又怎樣?犯了那一條法律?蔡家賣宇昌股票賺一千九百萬又怎樣? 犯了那一條法律?一切極不合理又不合情的又怎樣?下台後的蔡英文大言不慚,催國發基金的投資款到位,已是馬政府管的國發基金,還不是乖乖雙手把款奉上?

       蔡英文的所作所為,如媒體所說,處處都是貪贓,但沒有一處枉法!國民黨玩到這種地步,只能強調「 技不如人願賭服輸」,更要好好檢討,執政四年,司法改革作了什麼?台灣選民如果認為,選一個會貪贓又會玩法的總統,比一個不會貪贓但也不會干涉司法的總統好,這也是台灣的宿命!台灣人自己的選擇 ,後果自己承受!天做孽尤可違,自做孽不可活,天理召召,百試不爽。

                                                    2011年12月22日           

       大約十年前台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張姓組長,無預警的辭職,無論院方如何慰留都留不住,他辭職後就到一家私人公司當經理,這個公司就是曾經承包本院工務室中央監控設備的維護廠商,張姓組長 正是這家廠商的直接相關業管組長。 這位執意要退休的組長,天上的事知道一半, 地下事全知道,難到不知道他違法? 但他知道,沒有人會檢舉。事實也如此。臺北榮民總醫院只是個小廚窗,中華民國辭職的公務員違反旋轉門條款見怪不怪!怪的還在後頭。

         這位張姓組長所投效的公司,在他上任沒多久立馬倒閉,這位張姓組長神通廣大,居然還能回台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原單位,把已經佔他位子要高陞的劉姓代組長,給請了下來,大喇喇的 繼續吃起當組長的回頭草,台北榮民總醫院的長官門可以不問他辭職後往那裡去,但可以不問他班師回朝打那裡來?台北榮民總醫院宛如是張姓組長他家開的。我瞧不起讓他回鍋、還口口聲聲共同為台北榮民總醫院打拼、人模人樣的長官。

         吐嘈王所言如不是事實,請用法律侍候,如有損台北榮民總醫院威信,在此說聲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