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嘈王小學生時候,「保密防諜」教育,其口號是:「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其真正目的只是「捉匪諜」,而不是「保密」。小學生(就算中、大學生)會持有什麼「機密」?所以吐嘈王最早對「機密」的概念,被灌輸的離不開「國防設施、軍事行動」,除了軍事、國防以外, 世上還有什麼機密可言?愛國是道德標準,所以不假思索,保密是道德要求。
長大了,才了解「機密」是很複雜的「概念」,它不但與愛國情操無關,甚至 還是受法律保障的「不道德」,所以不只是「國防預算」立法院要「閉門審查」,「外交預算」立法院也要「關窗作業」,連總統(陳水扁)的清廉,也是須要「國家機密保護法」來維護,如果為了道德勇氣,揭發醜陋,有時反而會吃上「洩密、誨謗、侵犯隱私的官司」。
約10年前,吐嘈王在台北榮總BBS上貼文,揭漏當時的人事室主任變更人評會決議,當時的人事室主任,暴跳如雷,要我「下架」,否則要辦我。當時的政風室主任也把一宗「竊案」,栽贓到我頭上,我到現場
反蒐證,韓姓政風室主任橫加阻撓,說是「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我的行為是「阻礙辦案」。入他鍋,當時那些買「林益世門」帳的共犯結構,被起訴的被起訴,被通緝的被通緝,被告的被告,但還有升官的升官,屌跩的繼續
在院內屌跩。
早些年,李登輝當政時,中時晚報,因報導中共潛艇在台灣後院花蓮外海出沒,被調查局以「洩密」罪(吐嘈王猜是洩漏共軍機密罪),持票搜索,大肆搜索,大家應記憶猶新,雖然該案不了了之,但對媒體使政府不堪的報導,起了寒蟬效應。
軍事採購,行賄、收回扣已被「拉法葉案」赤裸證實,凱子外交也被「外交機密案」,丟人現眼在世人面前,馬英九如不運用總統職權「解密」(這算是干預司法吧?),陳水扁的「國污雞耀」費憑證也是「機密」,法官也不能碰!從以上的例子,大家對「機密」應該有個大略的印象吧!?那就是:越見不得陽光的事,越是「機密」!
北韓前國家主席金日成,訪問大陸,他的糞便,全列為絕對機密,打包密封,然後原封送回北韓,這也證明,越臭的東西,越「機密」。
所以、所以、所以、王金平在夜黑風高「偷訪」蔡英文,跟拍者明顯「侵犯隱私權」,監察委員周陽山調查駐新代表「史亞萍」的報告,不「曬太陽」,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