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言論本人負完全責任,所言是否是事實?可向前邵副院長求證! 在一個購買監

        視攝影機的討論會上,本機關緝盜單位的一位長官,在會議上發言,提及營養部失竊案說:"明明鐵櫃上,採到 指紋,北投分局就是破不了案!"主席(紹副院長)揮揮手,意思是:"座下,不要再說"!

    我是竊賊,你們要拿出證據,我不是竊賊,我不需要證明,但為了證明我不是,我還是配合警方辦案,警方酒囊飯袋,破不了案,我單槍匹馬,找出嫌疑人,上網公佈,那位當年肅竊組的專家,現在已陞肅竊組組長,到底是怎麼回事?事隔多年,如是機密,也該解密了,不是嗎?

     這位長官!鐵櫃上的指紋是您提供的囉?不然您怎麼這樣說?連北投分局,眼看唬不了我,都改口說鐵櫃上採到我的指紋,是個錯誤啦!長官們!您們與北投分的配合就是如此密切嗎?營養部竊案,不能破,您的感覺是:煮熟的鴨子飛了? 要不要我教你們如何偵查?(為證明我被坑,在警方搜索我後,我也開始查真正竊賊,大約不到10天,我就分析出嫌犯,有動機,背景吻合,最重要的是,該人有前科,可惜我不是緝盜單位的人.現在保險箱已吃到肚子裡,變成大便,排到下水道,流到污水處理廠,再放流到大海,又被魚吃掉了,破案個屁...警方不是正在積極偵中嗎?等著瞧罷!....話外).

   拜託長官!開會是討論監視攝影機,有沒有用?你們會不會用?回答沒?缺監視攝影機,是你們不能破案的理由?還是買多一點攝影機,讓你們好睡覺?...瞎掰啥?偏偏又掰到自己痛處.前面說過,案發後三個月,警方搜我,我莫名其妙,回失竊現場看怎麼回事,那位主管還阻止,說什麼妨礙警方辦案...這就是我們的長官?加上我們的鴇母?怪不得有人以死抗議執法無天!這款長官天下有多少?老天!

    以上言論本人負完全責任,所言是否是事實?可向前邵副院長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