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法則」的執行,是一個國家「民主法治」程度的指標,所謂「無罪推定法則」就是國家機器,指控人民違法,必須提出證據,反之人民說自己沒有違法,則不需要提出證明。

       「無罪推定法則」是用來保障人權的,所謂「人權」就是「人民的權利」,這裡所謂的「人民」,就是單純、受法律制約也同時受法律保護的一般百姓。不是擁有權力操縱國家機器的人,他們是接受全民授權,手握合法執行強權機器的「人」,該等人雖是「人」,他們不能稱為「人民」,稱為「官民」。

        所以,越是位高權重的官,越是不適用「無罪推定法則」,因為他們違法,國家搜證機器握在他們手中,人民用經驗法則、合理懷疑、合理邏輯提出質疑時,他們只有兩條路:一是用國家機器拿出證據(主場優勢),證明自己清白。二是裝烏龜,只要把柄別被挖掘。質疑政府的人民也只有兩條路:一是拿出肉搜本事找到證據,否則也只能叫叫!這是法律保障可置公評、言論自由的範圍。

        馬英九或馬英九團隊被質疑「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你可以用你絕對優式的國家機器,搜出你們被污衊的證據,證明你清白,否則做烏龜,怎麼可以洋裝「可憐的人民」,偷人民的權利,告質疑你的人民,叫他們拿出你們不法的證據?陳水扁當年也用這招「拖字訣」,但人民會饒他嗎?(現在證明,人民還是拗不過國家機器)

        15年前,馬英九你還是台北市長時,國家機器台北市第三分局(北投分局),配合國家機器台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被情治人員操縱,陷害我,當時我沒爆料,我不但放棄「無罪推定」權利,我還配合他們的凌遲,直到他們不還我公道,我才開始反蒐國家機器台北市第三分局(北投分局)、台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濫用公權力的證據,開始反攻,當時我還沒退休噢!國家機器台北榮民總醫院的BBS還定一個王文同條款(一級主管有權刪除上BBS之言論),封殺我的言論,逼得我學架設個人網站 http://wtwang.idv.tw/ 公佈真相,台北市第三分局和台北榮民總醫院比你馬英九頭腦清醒,他們知道自己坐不端,行不正,只是沒想到我會架網站,只好裝烏龜倒底,這是聰明,我也只能這樣。馬英九你和你的團隊,闖禍和台北市第三分局、台北榮民總醫院一樣;但平息人民質疑你們的操守無能,當忍者龜又無方,最後,說句我不希望發生的事:「假設、如果、萬一、不幸,你步了陳水扁的腳跡進了牢房,請記住:『情願被尿淹死,也不要尿盾。這是最後證明你是男子漢的方法』!」我是烏鴉嘴嘛?!

                                                 2015年 元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