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北榮民總醫院任小工程師,因得罪小人,當時的院長(張茂松)聽信小人的誣蔑,使我陷入一宗「竊案」,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問我是否同意做「測謊」,我毫不猶豫答應到台北市警察局刑事組做測謊,因為我要讓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知道:他們被台北榮民總醫院利用。(希望台北市警察局告我誣蔑)
後來「測謊」結果遲遲不發佈,我火了,用寄存證函,要「測謊報告」,政風室才猶抱琵琶半遮羞的送來「測謊報告」,結果是:「前後反應不一,無法判定」。入它鍋!原來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和他們是一丘之貉,也在玩我。我打蛇隨棍上,對三分局喊話:「尹分清風命案,檢查署輸番對郭力恆做測謊,測不出結果,對嗎?告訴你們,郭力恆是我徒弟!」
我是太膨脹了,但郭力恒年一年級〈海軍官校64年班〉新生時,他編隊和我同一中隊的同一分隊,我四年級,是他的學習分隊長,他英俊瀟洒,聰明敏捷,咸信是人材,我對他印像深刻。尹清風案郭力恒因受賄被軍法判無期徒刑,前些年,服刑滿20年獲假釋。
尹清風案被捲入的軍火商業務代表「劉樞」〈中正理工學院61年班,退伍後任軍火商業務代表〉,當年我在海軍雲台軍艦(512) 任上尉輛機長時,他是海軍第三造船廠內燃機廠中尉監修官,因修艦關係認識,我覺得他為人忠厚,給我的印象很好。彼此相遇,會有熱情的握手之交。他因「行賂罪」被判刑1年6個月。
當年我在海軍第三造船廠五號塢任少校輪機長時,尹清風〈中正理工學院57年班〉任海軍第三造船,工管科中校科長,我與他有公事往來,覺得他行事謹慎、不苟;所以沒有私交。
尹清風案被捲的另一關係人,「張可文」(中正理工學院62年班)上校,他因「洩密」罪,軍法判刑20年,民國83年入監,94年5月由軍檢署裁定保護管束後出獄。97年車禍身亡。民國70年,我在海軍總部後勤署艦政組任少校管制官(同年升中校)時,他在同一組任「上尉修護官」,他沉默寡言,和另一個同袍,任直接對海軍總司令(湯銘耀)負責的「極機密」職務;咸信與軍購造艦有關,謹同事之誼,沒多問。
再回首我在海軍十年生涯中的軍中袍澤,被謀殺的被謀殺,意外身亡的意外身亡、傲牢的做牢,我只是被「白色恐怖」而已,一則不勝唏噓–膽小所以沒和權貴搭上線,一則慶幸–小命幸存,領18%,新台幣一萬啦啦!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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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咸信尹清風案的獲利者者,非僅一般權貴、非僅兩岸權貴、非僅歐美亞三洲、台中美法四國權貴、所以要破案,是天方夜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