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

我那年代,軍中主官或部門主管對部屬有「思想考核」這一任務,比如輪機長被艦長考核,輪機長則考核所屬的輪機官、損害管制官、、、該考核每3個月要填報一次,這個檔案,主要是為了考核官、士、兵對國家的忠貞程度,該資料列「機密」等級,由政戰部門(輔導長)列管,做為奬懲升遷重要憑據。「思想怎麼考核」?除非有具體的叛國行為,那就是犯法,不是思想的問題。我從軍身涯,從未碰到有「叛國行為」的部屬,所以我對這份評審表格,一律填:「思想忠貞,熱愛黨國」。

故事:

話說APD215少校輪機長王文同有過不服從中校艦長黃清河下機艙命令加俥的事實,但艦長不敢用「抗命」移送王文同,因「艦長下機艙下俥令」是空前的笑話,他丟不起這個臉。

某年某月某一天,APD215艦在左營一廠一號塢上架定期保養,輪機長王文同接獲基隆家裡的電話,女兒腸病,在基隆海軍醫院駐院治療,嚴重脫水,需要輸血,那時代的觀念,輸血最好是輸直系親人相同血型的血,再則找人捐血、否則就必需買血,輪機長當然選擇輸自已的血。

於是輪機長必需向艦長請假,假單要艦長簽字才算完成程序,但艦長回鳳山家休息,輪機長女兒病告急,所以只好打電話到艦長家,說明原委,艦長也倒乾脆:「把請假單擱在我桌上就好!」,就這樣,完成3天假的手續(艦保養,輪機長業務多,不好耽擱太久),那年代服役艦艇,沒有什麼週休二日,365天著跟艦跑,2個月,請5天假,看艦長臉色,這3天假,要在以後5天假扣除,那年代,少校輪機長的薪餉,只有買台鐵平快車水準,高雄基隆來回就用掉1天,就這樣,來去匆匆,王文同給寶貝女兒輸完血,回到艦上。

APD215艦輪機長任職屆滿後,王文同調基隆三廠五號塢少校輪機長,再屆滿時,海軍的長官勸薦輪機長簽自願留營,就給王文同佔中校缺(王文同沒答應),海總還是於民國68年派王文同到漢陽艦任輪機長(中校缺,艦長是47年班夏啓宙上校),媽祖保庇,有驚無險(該艦王文同前後任的輪機長皆因服從的個性,演出輪機重大故障,被「記過」的難堪),任職屆滿後,民國69年調到海軍總部後勤署艦政署當管制官也是中校缺,那時王文同仍為少校,海軍長官繼續勸薦王文同簽自願留營,70年就給晉陞中校,王文同還是沒簽自願留營。

有一天,海軍總部103單位(管思想考核的政三部門),一位長官,到辦公室約談王文同:「某年某月某三天,你任215艦輪機長時,有無不假外出,擅離職守」擅離職守?就算王文同有借來的膽,某年某日某三天到底那天做什麽?那記得?於是王文同開口問:「某年某月某三天,我實在記不得那三天的事。」那位長官好心看手上的資料提示王文同:「就是215艦進一廠一號塢那幾天啊!艦長是黃清河中校。」我的天!王文同恍然大悟,該不會黃清河公報私仇吧?王文同把請假回基隆,輸血給女兒的事,向政戰長官報告,他信不信,王文同也不在乎,反正不到一年就屆滿王文同和國家訂的服役年限十年的契約。陞不陞中校,王文同想都沒想。

民國70年元旦,王文同居然晉陞中校人令發佈,海軍總部長官授階完,就勸我簽自願留營:「十年不到就官拜中校,你這麽優秀,前途似錦,簽自願留營吧!王文同心雖滴姑:我這麼「憂銹」,前途似「井」差不多。但還是回答:「十年軍涯,欠家太多,只願返鄉,反饋高堂,憐顧妻小!」。

民國70年夏天,退伍那天,我還記的,炎炎夏日,我襯襯褲管(夏天穿短袖,沒有揮揮衣袖),向海軍輕輕說一聲:「十年的愛恨情愁,忘不了也要忘,想再見去夢裡裡唄!」   202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