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月吐嘈王寫了篇文章,吐嘈「檢查總長提名制度是個大騙局的六大理由」,20073月,又參了一篇「檢查總長提名制度是個大騙局,我說錯了嗎?」,猶言再耳,如今檢查總長-陳聰明,終於卷入「吃案、延誤公文、掩護陳水扁、、、的漩渦。不厭其煩,吐嘈王說錯了嗎?

 

                  現在許多人,又指望國民黨籍立委過半數的立法院,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也就是明文規定:「被告有舉出財產來源的責任」。目前被告非法來源財產,要由檢查官舉證。)當然聊甚於無,但有了「財產來源不明罪」,就可避免貪污?經過這麼多痛苦教訓,老百姓只學到這一點?那台灣百姓不止可憐,而且可悲!陳水扁的貪贓枉法,是因為「立法」的不完備嗎?如果今天已經有「財產來源不明罪」,但還是由民進黨執政,請問,「陳水扁神話」會幻滅嗎?

 

                  如果人人是聖人,什麼法也不需,不是嗎?如果人人是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條」固然重要,但執法的人更需「老百姓看管」,法最早的由來是「權貴」統御「貧賤」的工具,現代 「人權」已為普的價值,是經過革命、鬥爭、流血爭取而來,不是從天上掉下來,不要相信「天賦人權」,如今 成熟民主國家的人權,仍然是要靠百姓的隨時「自覺」與不斷「鞭策」,才不會成為政客的衛生紙,否則「法是政府用來管百姓的,不是用來管政府的」這是執政者的譴潛在意識。老百信的鞭子放下,執政者貪婪之心就生起,老百姓不牽著政客走,就被政客牽著走,監督的力量如分藍綠,力量就少一半。藍營的人,要同情綠營支持者的難堪,也要警惕不要步入歷史的覆轍。

 

               我相信「馬英九」的本質與「陳水扁」不一樣,但不相信:「馬迷與扁迷」對偶像的模拜會不一樣,也不相信馬團隊的成員,沒有「唯馬首是瞻」的狗輩,如果馬迷與狗輩的數量,不能控制,終會由「量變」成為「質變」,歷史不斷換人演,劇本根本沒變,扁迷選出陳水扁時,會想像到8年後的下場嗎?如果會,就不會讓它發生,就是迷信它不會,悲哀下場就像戲劇張力,緊繃著拉開,終於破裂!所以現在所有支持馬英九的選民,為了馬總統好,就要相信:馬英九不是神,馬政府應該被鞭策,不要怕惡意批評,更要虛心檢討善意的指責。

 

                樓起樓塌不會是一夜之間!一根馬蹄鐵的釘子掉了不修,就會掉一個馬蹄鐵,掉一個馬蹄鐵不補,就會失去一匹馬。

 

                                        18th  .AGU..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