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邁入第98個年頭,再過三年,「中華民國」(中華民主共和國簡稱)就滿100年,近百年前「中華民國司法」,就沒有真正「成長獨立」或想「成長獨立」過,今年是中華民國司法的關件年,擺在眼前的試題,百年秀才,交不出卷,那中華民國不如韓國事小,連菲律賓、印尼、泰國都不如
,熟可忍抑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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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案絕非個案,而是代表案,他是制度上、習慣的走上「愚忠」的道路葉盛茂們之一,這就是葉盛茂為何覺得委曲的地方:「一向大家都這樣效忠,為何到我就變成這樣子?」在法律上,正當性,程序性在外界而言,10年的徒刑
都是合適的判決,但在悉知內幕的人而言,在情感,上只能嘆息「算葉盛茂倒霉」!
在起訴陳水扁的過程中,檢察官系統跌跌撞撞,法院系統也東倒西歪,為什麼台灣司法體系,在這「純政治」人物,所犯的「純法律」案件,一路走來,紅綠燈不停變換?就是因為沒有人「指導」,沒有「指令」下達的台灣司法,就像馴養的「熊貓」,頓然失去餵食,當然慌了手腳,不知所錯。檢查總長陳聰明,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曾勁元,法官周占春、周守訓、、、處處聞得到這種「父子騎驢,不知所措」的味道。
中華民國司法一直是被馴養的,直到白色恐怖結束,李登輝為了利用民意對抗宮廷舊勢力,歪打正著,成了「民主先生」,吐嘈王不敢確定這是外國人的贊美還是台灣人的陶醉自封?但敢確定如李登輝真懂「民主」,當戴上「民主先生」的帽時,腦袋想的應是另一面像「法治」。否則沒有「法治意識」的「民主先生」,是「披著羊皮的饞狼」!台灣「表層民主」有看的見的進展,但忽略的的另一面像-「法治」,20年來,「台灣民主」的亂像,其實是法治倒退的症候(相對的:峻法是塗屠殺民主的幫兇)。
馬英九總統以為「不干涉司法」,就是給「司法獨立辦案」的空間,這太令選民失望,馬英九應把「不作為」改為積極的要鼓勵司法獨立,製造「司法可以獨立」的環境。「無為而治」不但不是「不干涉」,反而是「不教而殺」,吐嘈王提醒馬英九,中華民國司法如熊貓,過去沒有獨立謀生經驗,現在也沒有獨立謀生環境,如何使中華民國司法獨立?如何給司法獨立環境?這是「您」(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法務部長)的問題,令人耽心的是:政黨輪替,司法好比熊貓,從一個籠子,搬到到一個籠子,或者把熊貓野放了,那更糟。
守規矩就是模範生,但我們選的是總統,不是選模範生。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中華民國98年是「法治」的契機年,也是這一票投給您-馬英九的原因!
2nd
Jan.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