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極端不協調的鏡頭。

這是一個極端諷刺的鏡頭。

這是一個極端詭譎的鏡頭。

這是一個荒謬的鏡頭。

歷任行政官員在立院被職詢時,院長挺部長,部長挺署處局長,這是常情,也是長態!可是王清峰與陳聰明昨天(610)為法務部、特偵組預算解凍赴立院備詢,會議還沒開始,王清峰就被記者包圍追問與陳聰明是否不和,王清峰轉頭問陳聰明「我們有不和嗎?」陳聰明連忙否認,氣氛超尷尬。

 王清峰曾對著媒體說:「如我是『他』(陳聰明),早就辭職了!」尤言在耳。他們兩人「不嬤吉」,台灣選民無人不知。可是王清峰面對立委劈頭一問:「你與陳聰明不和嗎?」,這位部長,突然與先前大辣辣的批評,做了180度的迂迴,欲語還休,把球丟給曾被她揶揄厚臉皮的陳聰明:「我們有不和嗎?」,這仁兄,四處聞風、八方不動,連三聲:「沒有這回事!」。 人家做球給她『殺』,她反而「大姑娘上轎,害起羞來」!急煞選民!妳與部屬有無不和?妳不願說實話,又不敢說謊話?卻逼妳頭痛的屬下「說謊」?太滑頭、太沒擔待。也否定了王清峰給人的「正直」形像,「換了位直子,也換了腦袋」,王清峰也不例外。

 不要忘記,「特偵組」的成立,是起於「319」案,立法院成立跨部會的「特別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王清峰任主任委員,面對總統府的不合作,一點辦法兜沒有,後來立法院才修「行政院組織法」,在法務部的最高檢查署,設「特偵組」,由檢察總長指揮專辦「高層犯罪或重大經濟犯罪」,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立院過半數通過,任命之,而且有4年的任期保障。這是朝野各黨在輿論壓力下,為「319」案解套的「金蠶脫殼」之計。「特偵組」成立之後,不但沒有對「特偵組」的「始作俑」者-319」案,沒有調查個水落石出,連後來的「國務機要費」,也「開張大優待」,偵辦的「哩哩喇啦、荒腔走版」。

 當初「特別調查委員會」王清峰說,沒有法源依據,所以「力不從心」,現在給妳「行政檢查大權」,妳又和妳的老闆一樣,不干預司法。我的媽!中華民國司法,自創國以來,就像「熊貓」一樣被豢養,從來沒獨立過,你們這些「法學翹楚」,現在野放司法熊貓,是讓他們「自生自滅」!不是要他們獨立!

 任期保障是為了要保護「檢查總長」獨立偵查高官免於(擔心因不聽執政者的話而被免職或調職)受威脅,比如,不能因為陳聰明,沒有指揮檢察官收押扁家人或黃芳彥,而徹換陳聰明,因為陳聰明對法律負責,不對「輿論」負責,也不對總統負責。但扁案重要證人,黃芳彥跑了,沒有證據顯示檢查總長是從犯或共犯,但陳聰明及特偵組有嚴重的行政錯失,還需舉證嗎?依據公務人員攷績法,應該立即行政處份,否則,國家會繼續有「損失發生」,不是嗎?而且沒有一位特偵組的檢察官負責?這是「任期保障」的目的嗎?「公務人員懲戒法、公務人員攷績法」也是制度,不是嗎?吐嘈王早說過,「特偵組」根本是「在演馬戲」,就算陳聰明換成李白目,今天的結果,也一樣在演「司法小丑」。兩年前,吐嘈王就預料,這是一場騙局,如果馬英九總統沒有被騙,那就是他也參與騙人的一方!

                                                                              200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