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是世界朝流的趨勢,所以也是聯合國世界人權組織公約的目標,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兩位總統陳水扁及馬英九都阿Q的在這兩公約劃了押,但政治動物「頭腦不清」,把簽署世界人權組織的「廢除死刑」公約,當成「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的護身符。

所以「停止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是從陳水扁當總統時法務部長施茂林就開始,這些玩法的人,玩文字遊戲,把「『處』死刑」,及「『執行』死刑」脫鉤,也就法務部自行頒布內規,類似「死刑犯執行審查辦法」(詳細正確名稱吐嘈王不查),施茂林及王清峰就是依據該「辦法」,想出「不執行死刑的辦法」。也就是法院「『處』死」是法院的事,法務部「『執政』死刑」是行政部門的事!法院管不著! 司法處死就是要行政執行死刑,玩什麼司法歸司法,行政「依法(法務部內規)不執行」歸行政的鬼遊戲?!長久以來,沒人管,最近要不是「威脅」到選票及民調,馬英九政府還是會繼續頭腦不清,把「廢除死刑」與「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混為一談!留住王清峰!可是事與願違,王清峰走人,新任法務部長,依法「槍下不留人」,反而被指「草菅人命」!寶島的是非價值被曲扭,可見一斑!

「廢除死刑」與「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是兩件不相干的事,一般百姓分不清,怎麼連玩法的政治動物,也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廢死」與「不 行刑」綁在一起犯了邏輯上的錯誤,「廢除死刑」是一項崇高的理想及理論,人道主義者,應從改變人性對「生命不可造」的宗教觀點或哲學觀點,說服 一般守法人及受害者放棄對殺人犯的仇恨,說服人們執行死刑對維持社會治安無益的證據,提出「處死刑」的替代法律及措施,、、、、從影響人們的觀念,最終達到修法廢除死刑的目的。

但我們似乎看不到「廢死聯盟」在上述行動所做的努力,相反的,只看到「廢死聯盟」的律師,在為死刑犯奔波,給人兩種都是負面的疑問:到底是利用死刑犯為「廢除死刑」請命?還是利用「廢除死刑」為死刑犯「拖死狗」?尤其把死刑犯拖到「憲法」層次,怎麼這個國家,上有總統,下有死刑犯,都像狗,把法律當骨頭,死啃不放(陳水扁以身做則,把單純的刑事案,申請釋憲)。

為何這樣?吐嘈王不客氣說:這是老百姓水準有問題,如果老百姓很理智的討論,「生命不可被剝奪」是宗教及哲學上甚至是人類價值觀終有共識的趨勢,但不該在已定讞的死囚上「打主意」。法律貴在其可執行而且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在要求嚴格執法的同時,老百姓也要充分了解,執行死刑是不得已的下下策,而不是「報復主義情緒」原始仇恨的發洩。如此「廢除死刑」的努力,與「執行死刑」的法律正義是沒有被人「矛盾化」的空間。誰敢把這「兩個議題」綁在一起,不是笨蛋就是混蛋。

在吐嘈王看來,老百姓是笨蛋,政治動物是混蛋!!

   20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