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形圖說文字:  媒體報導,北市長P批一份公文入下

 

 

 

 

 

                                          

         

 

 

 

從此簽陳的批示,可知P不諳公文撰寫的程式,顯然他當醫生的生涯中,尤其當急診室及外科醫生,公文撰寫不是充份及必要條件,但台北市政府,不是「急診室」。

         簽陳(以前用語「簽呈」) 的撰寫,套用P的話,是有SOP的,甚麼是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既然是標準作業程序,就是「八股」,不是即興創作寫新詩。

         媒體只公佈文件的一小部,從這部份,可以知道在市長蓋章之前,已有兩人閱過且蓋過章(上圖左上邊緣兩個章的邊),依常理判斷,可能是一級二級主管、或主管及副市長,如果該簽陳的內容,不符SOP,前兩個關卡的官員就會糾正退回重簽,如合乎SOP,但有不同意見,會在原簽寫:「擬如何如何」,或在原簽直接修改後,退回承辦人清稿(修改稿應保留以明責任),否則蓋過章就表示同意承辦人意見(這是不成文的SOP),最後市長通常在簽陳上批:「可」、「如擬」、「如○○擬」(有不同意見)、「免議」、「緩議」、「補充……陳核」、如不明瞭、可問前一個蓋章的幕僚,或直接叫承辦人來詢問。

         顯然高智商的P,不會看不懂屬下的簽陳,相反的他認為「處理這種(七萬元差異小事),請自己搞定,不要惹我生氣。」,本人當過小軍官及小事務官,有30年的撰簽經驗,公務機關,一切行為(不論經費大小、案情大小),都要(主官)首長批可(決行),當然首長可以用行政命令,定出層級標準,授權分層級批可,即使權力下放,但責任,首長還是要負,這就通常首長權力怕下放的原因,P顯然還不懂中華民國公文成式SOP,「處理這種事,請自己搞定」,這種事是哪種事P口中的SOP:「合我意者即合SOP」,不是嗎?P號稱IQ160,所以對贅文不耐煩,開會對湧長發言不耐煩,但不是所有幕僚IQ都是160,是你的反應太快,不是幕僚笨!

         所有應用文包(括公文) 用語,忌用主觀情緒字眼,這是撰寫應用文包(括公文)ABC,「不要惹我生氣」這種批示,只會使事務官看傻眼。「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這幾十億的大事是甚麼事?如果也是同一承辦人的案子,超過處理時限(公文都有),依規定要行政處分,嚴重的要法辦,豈可「生氣了事」?如果「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與該案承辦人無關,只是P發嘮騷P「寫一堆」,就會惹承辦人生氣,如我是承辦人,我會原簽再陳。因為原簽所擬辦法,市長大人「寫了一堆」到底「准抑不准」?懇乞市大賜卑職「這種事」的SOP,以利「自己搞定」有所遵循。

         媒體很偏心,替P報不平:「為何P內部公文老是外流?」P自己說一切攤在陽光下公文老是外流So how?這只是一件小事,不影響他改革舊政治文化的抱負,但改革要先建設,再破壞,只有革命才是先破壞再建設。否則「等我氣消了再談」、「大象遇到障礙,踩過去,剎!剎!剎!」IQ160分的頭腦,做出EQ不及格的決定,高知商低智慧,那還是留在急診室的成就大!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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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對P 批簽陳的論述,就事論事。P反奸商反官商勾結,講求效率等,本人由衷佩服,但只靠「義氣情緒」,恐怕落得「悲劇英雄」下場!這是本人切身之痛經驗之談 !如果把人氣,變成造神的籌碼,那P步上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的後塵,會是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