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嘈王 服務於台北榮民總醫院,本名王文同,2000年流年不利,首先因同仁口出穢言,本人毫不思索Give him five,在違反程序正義下,人事單位偽造文書,賜我一過,正想依法申訴之際,事務單位又斷章取義,放著已獲得高額公教貸還違規借住大眷舍者不管,反而因我獲得小額公教貸款,要我搬出因工作需要借住的小眷舍。經力爭,事務單位自知理虧,勉強有條件讓我續住,還想爭個是非之際,警局又在政風單位 居心叵測誘導下,我被牽涉到一宗竊盜案的嫌犯、、、、人事單位,配合本單位主人及其愛將,未經合法程序,變造文書,偽造罪名,記本人過本人經考試院檢覆,核發有甲種輪機長及格證書,人事單居然又變造文書,改成丙種三副、、、 向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申訴,該會官 官相護,居然說:超過申訴時效,(超過申訴時效, 我才發現人事室偽造文書的證據),至於人事室擅改本人資歷,並 沒有造成本人具體損失,所以本人申訴不合法,、、、、本人於是設法證明本單 位,如何欺上瞞下,造成本人損失、、、、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不對本人提出證據作反撥,像九官鳥一養,重復本機關本單位及人事單位的謊言,、、、、本人已精疲力竭,放棄體制內的申訴,改以召告天下的方法,讓世人公斷 ,、、、、這個小單位就是社會國家的廚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