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藏百卷 讓刑案睡過時效
更新日期:2011/08/17 08:15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八年來藏匿逾百件刑案卷證,讓案子「睡覺」,未送上訴、抗告或執行;其中五案已逾行刑權時效,被告被判刑確定,卻不能再抓去關。楊是否涉及貪瀆,政風已展開調查。
桃源地院署政風處,已在查常毓生是否涉及貪瀆,何謂貪瀆?收賄才算貪瀆?刑事案件,行賄書記官,書記官就能讓案子『睡覺』?書記長也睡?檢察官也睡?檢察長也睡?除非從上到下通通受賄而睡覺?誰有這本領讓大家通過睡覺?有!上層首長!
上層長官一個口頭暗示,下面各階小官,為了前途,誰敢『辦到底』?吐嘈王曾不識好歹,檢舉廠商偷抽地下水,一般清廉長官會震怒枇;『交政風查辦』查辦,當時的副首長只批:『按規定辦理』。吐嘈王的檢舉簽,經過工務室組長,工務室主任、政風室承辦人、政風室承辦組長。政風室主任,主任祕書、副院長至少十個章,當初讓廠商偷抽地下水的工程師,不但沒事,後來該工程師陞官了!吐嘈王成了長官的眼中釘!廠商違法偷抽地下水,不了了之,難到當初蓋章的人,全都死了?不是嘛!副院長沒有上陳院長批核,自行批個不痛不癢的;『按規定辦理』,所有以下官員,全部瞭解上意,所以把案子給『閹』了!
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藏匿逾百件刑案卷證,只是冰山一角,誰會相信一個小小書記官,能一手遮天八年而且逾百件刑案
?如果人民不是健忘,有多少耳熟能詳的名人案子,全部沒有下聞?有的卡在檢查暑、有的卡在地院、有的卡在高院、有的在最高法院及高院之間穿梭,大多是一些牽涉到達官貴人的案子。所有這些沒有下文的案子
,都是一個低階執法人在運作
?抑是低階執法人稟承上意再敷衍?或上層關說一兩件案子,中下層也照學,反正大家心裡有數.
台灣或中華民國的官場文化,傳承中國官場文化,『官官相護,官商共利』的事,不能說是人民健忘,而是見怪不怪,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的案子,肯定會被人遺忘!誰來和吐嘈王打賭!?吃完月餅後,沒人會記的誰是常毓生!能記的罩的住和他的兒子就不錯了!
2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