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尹衍樑跳出來,為魏家做擔保,我嗤之以鼻。
兆豐案10月3日。潤泰總裁,被地檢署約談後「請回」。
約20年前,潤泰旗下的營造廠商,以「限制招標」方式,承攬了「台北榮民總醫院地下停車場工程」,(內行人都知道公共工程「限制招標」就是限制「沒有關係」的廠商投標。)該營造為節省成本,偷抽台北榮民總醫院地下水做工程水,用自來水要錢,但抽地下水,會引起地層下陷,且違法。我是的小工程師,依職責、依法律程序,撰寫簽陳檢舉,這個簽陳看過的人,有當時公用設備組組長張隆吉、當時工務室正工程司陳孝先,當時工務室主任潘博豪、當時工務室政風室主任韓〤〤(渾名我忘了)、當時秘書室主任易屏東。工務室主任潘博豪教唆正工程司陳孝先,湮滅證據後,替廠商「喊怨」,上述所有看過我簽陳的長官,全部不敢「吭聲」,只有
當畤的行政副院長雷永耀,威脅我:「王先生,誣告的罪很重哦
地檢署對兆豐案,一開始,遲遲無感,經輿論三敦四請,猶抱琵琶配合演出請「蔡友才」三進三出地檢署的戲碼,輿論當然不是省油的燈,窮追猛打,地檢署只好和法院情商(這是我用膝蓋想的),套好招,歹戲拖棚,再玩「捉放曹」的戲碼–地檢署一再申押,法院一再交保,龍套跑的使觀眾的耐心,積到了極限,10月5日正戲才開鑼–收押「蔡友才」,兵分多路,搜索各處,約談第一個關係人–尹衍樑。在此之前,該串的串、該燒的燒、該跑的跑,該溜的溜。小朋友玩「捉迷藏」的遊戲,做鬼的,朦住眼睛數數:「1、2、3、、、、、、、100;好了沒?開始捉人」。這遊戲,誰不會啊?!是這樣子玩嗎?
小英甫上台,兆豐案發在馬政府任內,應該「見獵心喜」才對,怎麼會辦的如此不勘?以我的經驗下了這個結論:
「兆豐洗錢」案,複雜的來隴去脈我賴的理,恕我浮淺,只要用「膝蓋想」也知道:兆豐幣案,非一次,非一時、非一人、非一黨所為,藍綠雨露均沾,所以這案子終將「事出有因查無實據」,「不了了之」。
但尹衍樑先生,拾頭三尺有神明,夜路走多了,終將碰到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