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事、地、物存在的意義,不只是三度空間作標,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第四度空間作標-時間。為什麼當時認為合情、合理、合法的事、現在成為罪惡?或當年的十惡不赦的人成為現在的英雄?時間改變,即使空間不變,存在的意義也會改變,所以存在是非的論斷,不考慮時間因素,當然剪不斷理還亂。
舉例,馬英九的國務機要費案,全國99%自認奉公守法的軍、公、教首長、主官、主管、教授、、、都認為國務機要費(特別費、特支費、辦公費、研究費、、、、)是「薪資補貼」。放在自己口袋是再合法不過的事。65歲以上的人,可能都還記的,民國五十年代,基隆市長(黨外)林番王貪污被判刑,也是被特支費(特別費得前身)害的。但這特別費還真特別,大家都認為不拿是傻瓜,但拿了心裡怪怪怪的,因要「收刮發票」往公文上貼。除了上述林番王因選舉惱怒了當局外,沒有其他官員因相同行為而被告,40年如一日。直到馬英九的國務機要費案。所以法匠蘇貞昌發明「歷史共業」這塊遮羞布,遮住50年來所有軍、公、教首長、主官、主管的眼,但遮不住屁股。國務機要費案,最後最高法院判馬英九無罪,是「技術性判決」,否則會沒完沒了!http://wtwang.idv.tw/index2/198/m9/m.docx總算馬英九的國務機要費案後,這科目的核銷審查方法改了!用現在時空背景,挑起不同時空的矛盾。這是政客的技倆。
再舉例,郝伯伯的「皇民說」,就是用不同時空(八十年以前中國大陸人)去看日治時代對台灣人改日本姓的批判,這不該是一個政治人物該有的素養,實際上,他是個軍人,不折不扣忠黨愛國的軍人,那是以前。現在這個時空,軍人不該忠黨,同一個時空,愛國也有問題-愛的不對,不犯法,但會被嗆!怪不得柯P的母親反嗆
再舉例,軍、公、教的18%及年終慰問金,二三十年前或更早,是沒有人看上眼的雞肋,現在卻成為分配不正義的箭靶,這就是沒有把存在的時間法碼,放在比較的天秤上。http://city.udn.com/50463/4918217?tpno=1&cate_no=0
「追討國民黨黨產」,簡單解釋財產其來原;「日本戰敗,移交給中華民國的財產,被國民黨佔為黨有。」依情依理,不假思索任何現在的人,都會認為該歸還國有。但在那兵荒馬亂的時代,在那以黨治國、黨即國的時代,那個黨產即國產,黨庫通國庫的時代,沒有人會質疑有何不對,更沒有法律問題。民進黨成為反對黨後,中華民國的「真」民主政治開始,才有所謂「國民黨黨產問題」,用現在時空的概念,去論斷五十年前「國民黨黨產」的是非,因法律追訴期已過,而無法用法律解決。就只好用「民粹鬥爭」分化選民!其目的是選舉,哪是追正義?
「國民黨黨產」不論以前現在,黑暗藏污,眾所周知,國民黨有智慧,應該設法漂亮處理,比如成立教育、福利、濟弱、醫院等社會公益基金團體之後,再也不插手營利,始成為循環善款,捨前業而獲美名,何樂不為?這是智慧,否則不但每次選舉成為民進黨的箭靶,也會腐蝕黨機器,自取其辱!所以民進黨應不希望國民黨真正妥善處理其黨產,而希望有永遠有消費不完的寶藏。
最後提出一個問題問台灣同胞作結束:「新店金庫的黃金及北投故宮的古董,是否應歸還給『大陸同胞』?管他是啥子國?」
背景音樂曲自youtube 大陸歌手洪鋒主唱『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