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院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總統府成立「年金改革委員會」由副總統當主任委員,两者都有著廣大民意支持,改變己是既定方向,只悬如何把「轉型正義」的謊言能掩蓋實質的「鬦爭革命」而已。

 

「法不外乎情理」,「法要通情達理」,在盤古開天劈地之初,有天無法,人與人之間利益衝突,調節的工具,先是「情」,再是「理」。「情」是「將心比心」的人情,「理」是從「格物」的經脈,找到「致知」的邏輯。所以不論古今,將「情」舆「理」具體文字絛文化,是「法」的依據来源。所以先有「情」與「理」,而後有「法」,許多「法匠」評中國人只講「情」、「理」,「不守法」,實不知,能用「情」、「理」解決人與人之間利益衝突的話,本來就可以不動用「法」,而不是「不守法」。

 

「情」、「理」是會因「時」而改變。比如,100多年前,駡皇帝是「死」罪,现在,駡總统是「趕時毛」,「情」、「理」是會因「地」而改變。比如在回教國家,辱駡「默汗穆德」是「死」罪,在法國,詆毁回教是「趕時毛」。所以由「情」、「理」衍生的「法」,因會因「時」、因「地」而改變,這個道理,台灣人民接受嗎?2014年,我曾為文,「不考慮時間因素,存在沒有義意」,任何法律,之所以成為「法律」,當然是「正義」的防線,但「法」〈所代表的正義〉因時因地制宜。五十年前的法律,能制裁五十年後的反獨裁青年嗎?反之,現在立法院快馬加鞭立法,用「轉型正義」粉飾「多數暴力」,否定五十年來的既成事實,叫那些五十年來幫國民黨政府「保衛台灣」也好,「建設台灣」也好的軍公教人情何以勘?不合情、不合理的「法」,可以是「轉型正義」的代名詞,台灣人民不懂,那是台灣人民的悲哀,但台灣的政治人物不搖醒無知的台灣人民,那「國將之亡」,怨不得人!

 

李登輝填鴨式教導人民「台灣主體」意識(和威權統制洗腦人民「反攻大陛」國策—樣–騸),什麽是「台灣主體」意識?就是:「台灣優先」,就是:「表決」。現在更進步,渾水摸魚說「民意」就是「台灣主體」意識,連表決都多餘。「人多的說了算」代表「正義」的結果,是社會崩懷的開始。

 

在那「兵荒馬亂」的「黨(即是)國」不分時代,「共匪」兵臨城下,國庫、黨庫互通(没有人公道的指出,在國庫見拙的情况下,黨庫溢注國庫也不勝枚擧,婦联會的勞軍團體、國軍遺孤的孤兒院、小學經費來源,青年活動經費、、、、),没有人會質疑其合法性,好比「228」事件,在不成熟,借民主而奪權的戒嚴政府,是常態,否則台灣早被「共匪」解放,新店金庫黄金、故宫寶物收歸「中國共產黨」(到現在中國大陸還是「黨即是國、國即是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今天「台灣主體」意識,在那裡?轉何型?正義由誰説了算?向誰討被充公的財産?中華民國隨解嚴後也解體了,從此「黨國」分家,國家利益與黨利益分離,「黨産」不但不願溢注國家,而且成為政客你爭我奪三不管地區的「肥羊」,比黨庫通國庫更令人無法忍受的是黨庫通了政客的「底褲」,吐嘈王説的對不對?大家去問李登輝、劉泰英、馬英九、林德福。我也贊成「黨產歸零」,但我反對「黨庫通底褲,剩餘的歸零」。新政府的轉型正義應該把那些國民黨「底褲」亮出來,讓選民看:「比黨庫更罪惡的是底褲」,掩護穿臭不可嗅「底褲」的人逃脱,而「追打黨庫剩餘」,是「小孬孬」,是「轉型–不正義」。

 

國民黨誘、枴、騙來的黨產,不能用現有的「民法」、「刑法」處理,因為「民法」、「刑法」對民事、刑事案件受理,有「追訴時效」的規定,所以蔡英文政府,出餿主意,後「立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訴「前罪」(黨產、國産不分),這就是「因人設事、因案立法」,在成熟的法制國家,再有理,這還是「胡鬧」。看倌請注意,這個法—開頭的「政黨」两字,這是民進黨玩法的高明,依我吐嘈王的做法,既然蠻幹,一不做二不休,把「政黨」二字換成「財團法人」四字,—網打盡,台灣所有財團法人包括基金,全納入列管。如此,民進黨雖無黨産,但有各式各樣的基金、類基金、宗数團體富可敵國但肯定藏污納垢的慈濟、佛光山、鎮南宮‧‧‧‧財産,全受法律監督,既合情,也合理 , 好麼好啊?!

 

50年前,威權體制下,两蔣有能力維持高經濟成長,以滿足—般農工收入高於軍公教,即使農、工退休沒有年金制,也沒有人喊軍公教領到的退休俸(包括有18%)是「既得利益」,誰會在乎18%的退保優存利息,說不好聽,18%50年前,招人當軍公教的誘餌!「既得利益」者是農、勞工,現在台海無戰事,把18%看成「轉型正義」的標靶?台灣人民無情,難到「台灣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己亡)無義?因為解嚴的政客,解決不了經濟衰退的問題,延誤了救經濟的黃金期,28年下來(李12年、陳、馬各8年)藍領階級,收入倒退,失業率攀高,國家税源減少了,政客為選票所加碼的「健保」、「年金」支票,沒有鈔票入國庫,如何維持?政客不但不反省救經濟(經濟成長,財政才有筹碼),反而拉衆多的農、工鬦爭軍公教(軍公教牛步化的加薪,28年下來比藍領階級高了)。藍領階級拖軍公教下水好比吸血上了癮,鬦完軍公教,現在總統府上演無産階級鬦資本家,工、商對立每日一演。年金問題明明是經濟衰退衍生出的財政(窮)問題,但藍綠政客,把它當成爭取選票的政治議題,才喊「轉型正義」!台灣人民窮的失去理性,直覺反應:軍公教憑什麽比—般藍領階級「領」的多。退休的軍公教現在喊:「四、五十年前,—般藍領階級憑什麽「領」的比軍公教多?」来的及嗎?有用嗎?

 

總统任命副總統陳建仁仼主委的「年金改革委員會」組成是依據什麽法律?憲法規定總統的權力是:同防、外交、两岸;財經既然不是總統管的範圍,年金改革委員會」這個黑機關就是非法組織,非法组織的决議,如何成為「立法的依據」?小英己完全執政,徑由立法院立法,修改「年金制度」,再不合情,不合理,立院多數決,才合平憲政,就好比立院在民進黨多數下,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再依該條例第十八條,由政院成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委員會」執法,雖追朔既住,惡法亦法;但在總統府,先設「年金改革委員會」,凌遲50年、40年、、、、前「善意的軍公教」?这種不合人性、不合人情、不合人道、不合人理、不正義、不合法的「應爲被改革對象的委員」,好意思坐在「轉型正義」的議事桌?他們的決議,送交「立法局」立法?這是什麽憲政原理?

 

有寶貝年金改革委員提案:18%优惠—律降為9%,替代律—律不得超过65%,百分比齊頭式改革,砍的夠狼、砍的痛快、砍的利落。請問這些應爲被改革對象的權貴委員:

一、     早期基層退休軍公教,連18%及退休俸低於新台幣陸萬的大有人在,用百分比齊頭式平等法,表面看是「平等」,但不是「實質均等」。因為基層退休軍公退休時「薪資」低,且都裸退,替代率最多90%,退休所的也不過约新台幣伍萬肆仟元,(教職升等接年資,沒有職缺限制,故退休時,如年资長,「薪資」頗高),如用上述65%替代律的月退俸,就只能過和以前—樣,清寒生活,而達官貴人,在位就優渥薪资,退休時「薪資」高,新台幣拾幾、貮拾萬,用百分比齊頭式平等法砍,他們還有拾萬、八萬可領,何况退休達官貴人繼續當肥貓,「躺著幹」月入斗金。百分比齊頭式删退休給付,「轉了型」,繼續為達官貴人不正義?不是嗎?

二、     達官貴人,在位,由於知識、才幹、德行、責任比—般人高(理論上),所以薪資高,沒有不公平,有理,但退休的達官貴人,用百分比算月退俸,「絶對值」高的嚇人,退休達官貴人除了吃的、住的比—般人高檔外,睡的覺多?垃的屎香?得的病重?貪的不够?那憑什麽领的退俸比—般所有人高的懸殊?請問腦袋尚能飯的「達官貴人」和「年金改革委員」,面對「財政破産」,你們是否更有能力,做更多貢献?多犧牲一點你們的「既得利益」?假設,國民生活每人每月生活費預算是三萬元,那退休給付,不論退休時階級,每人每月退休金皆新台幣三萬元,大伙「共產」如何?我的意思是:藍領階級鬦軍公教,可能找錯對象,分配不均的對象應是「資本家」及「高官」,而不是軍公教。請看吐嘈王在2013年就寫的=篇文章–「—拿三明治,—手乞討的高官」。「年金改革與分配正義」

三、     小英政府,和李登輝以降的政府一樣,都無能改善受國際環境影響的經濟,這是台灣人民的「宿命」,我們認了,但內政財政的改善,應沒有理由推卸責任,既然税收不能增加,不當支出的撙節,總該做到;李登輝7次「革命修憲」,把「國民大會革掉」,延長了他八年總統生命,居然沒有把民國以來,大家都唾棄的考試、監察两院革掉,這「两(顧人)怨」的事務、政務高官,退休俸的預算,非常可觀,小英政府為何不來個第8次「修憲」,把考試、監察两院「休」掉?否則妳和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康窮苦纳税人之概,酬庸犬馬,有何不同?

 

依藍領階級或我們的下—代,眼看自己繳了一輩勞保,等到他們退休時真的「勞保破産」,豈是基層退休軍公教所樂見,既然基層軍公教委曲,過著粗茶淡飯大半輩子,無能的「民主台湾體制」,如放低姿態,先由高级軍公教自砍不合理的退休所得作表帥,再懇請基層軍公教,继續相忍為國,軍公教何以有「被羞辱」的「反彈」?「威權體制」梆架軍公教,好歹交出「台灣奇蹟」(享受這果實,藍領階級大於基層軍公教),無能的「民主台湾體制」,你們好意思再用「台灣主體意識」操縱無知的台灣農農、工?

 

第—次李登揮砍軍公教退休的18%優存,民國85年公佈的,該年生效,但民國85前,相信政府退休待遇承諾的軍公教人員,如在民國105年退休軍公教,18%優存只能算到民國85年,這就違反了「信賴保護」原則。

 

第二次陳水扁也是在連任前,修改了「軍公教退休金」的計算方式,再發明「退休所得替代率」,使軍公教退休所得比不退休還多的不合理現象(强調:此不合理現象是現在時空。在30年或更早以前,農、漁、工、商自筹退休金也比軍公教有終身俸多,可惜那時退休軍公教沒有因退休所得比農、漁、工、商少而「造反」,那時的「既得利益」者是農、漁、工,可惜厚道的軍公教,怎麽沒有發明「既得利益」這個詞?這次改革,雖然也違反了「信賴保護」原則,因受影嚮的,是高階軍公教退休收入,但不影嚮高階軍公教退休的生活水平。所以退休高階軍公教,也不敢嚷嚷!

 

第参次馬英九砍退休軍公教「年終獎金」,理由是:「退休了,沒有貢献,何來『獎金』」?聽起來有理,其實是發明「年終獎金」這名稱的混蛋害死人,二十或更早三十、四十、五十年前,軍公教人薪资,吃不飽也餓不死,在中秋、端午當月,加發本俸四分之—,春節加本俸二分之—,做為加菜金,這本來是既定薪資的範圍,而非績效獎金的概念,李登輝在位時,把上述加發的加菜金、加總改在春節—次發—個月本俸,陰謀的改名為「年終獎金」,他把軍公教當猴子,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耍。馬英九當總統,為了順從「台灣主體意識」:退休軍公教,己不為國家付出,不該有「獎金」,大刀—鍘,把本來就是軍公教退休俸的—部份,因莫名其妙明的「年終獎金」名稱,給鍘了,果然馬英九連任得逞。退休高官,誰在乎「年終獎金」?但有—半以上,每月只領四萬元以下退休金的人,他們會無感?

 

参位人民自己選出來的總统,他們都沒有領導人民走向「公義」領袖人格特質,為了連任,都向「台灣主體意識」(李登輝發明的,它的本名是「民粹」)低頭,所以對軍公教的退休年金改革,都「猶抱瑟琶半遮羞」,動小刀。但退休軍公教從此被戴上「既得利益」的帽子,参位總統功不可没。由於軍公教職場生涯,習慣被「服從」、「犧牲自由」、「忍辱」的「職場倫理」所壓抑,所以退休軍公教,對年金三次的宰割,也逆来順。

 

蔡英文的「年金改革委員會」的主委陳建仁,開宗明義聲明:「此次年金改革,不涉及職業别」,無恥、無智、無德的「此地無銀三百两」,所有討論的「衝突點」,都是拿軍公教的退休年金和勞工退休年比,甫從學界出身,虔誠的天主教徒–陳建仁,開始撒謊了!但撒謊技術太差,看能不能騙過農曆七月,在仿間遊走的「好兄弟」。退休軍公教再也受不了啦,決定一反過往,九三示威走向凱道,大江浪濤勢已去,我不指望,台灣同胞們會清醒,但比再沉默認好,沉默會被認爲承認、默認。怒吼—下,對改革無用,對健康有益。

 

吐嘈王敢用腦袋賭蔡英文的「年金改革委員會」拉下軍公教退休金,不改革經濟及財政,勞工的退休年金會和軍公教退休年金—起死。作此文只是為「不正(歪)義轉型」而能「天祐台灣」於千秋?作歷史見證。

           201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