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調查站接獲檢舉,安樂地政事務所舉辦「基隆市各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甄試」,有考生試卷遭竄改及抽換,市調站今(19)日搜索地政處及安樂地政事務所,約談李姓主任等人。這新聞對我而言,是老聞,公家機關,主管階層,變造偽造文書,比比皆是,除非害人走非體制管道(告、寫黑函),否則按體制程序申訴,「共犯結構」當然會官官相護。

 

我–王文同,服務的單位–台北榮總翳院工務室機械工程師,主任是潘博豪,他的姊夫空軍中將高仲源,退伍後任退輔會(台北榮民總翳院約上級機關)主任祕書、副主任委員、陳水扁時期不分區立委,我因「不乖」,潘博豪欲除我而後快,當時醫院的院長、政風室主任、人事室主任、祕書室主任、為仕途,全力拍潘博豪的馬屁,用各種方式整肅我,一次是變造文書,把我「甲種輪機長」經歷變成「丙種三副」,「丙種三副」的經歷是不適用於機棫職務  而我所佔的缺是機棫職缺,所以20年我沒升級。另一則是人事室主任,變造文書,(用不實的理由記我過),我知道他們黑箱業「惡整」,但苦無證據。其實他們記我過,不讓我陞遷大丈夫威武不能屈,我甘之如飴,用不著大費周章為堵悠悠眾口,去違法,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皇天有眼,二十年後,一次人事資料校對,承辦人亦非當時聽命違法的承辦人,所以沒有設防,把我的人事資料給我核對,(人事資料除非有鬼,給當事人核對,是常事)。上兩惡意操作國家機器,整肅異己的違法行為,在人事資料校對中,被我發現,有了證據,我就按體制程序,向攷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陪訓委員申訴,他們的回覆,是〤〤:「專長記載錯誤與陛級無關」、「記過理由不實,己過申訴畤效」。(詳情請看http://wtwang.idv.tw/index1/7/7.htm)(http://wtwang.idv.tw/index1/8/8.htm我不在乎我的權利,我只是要個真相

 

「專長記載錯誤與陞級無關」?甲種輪機長甲種大管輪、甲種二管輪、甲種三管輪、乙種輪機長、大管輪、乙二管輪、乙三管輪、丙種輪機長、丙大管輪、丙二管輪、丙三管輪,甲種船長、甲種甲種大副、甲種二副‧甲種三副、乙船長、乙大副、乙二副‧乙種三副、船長、丙大副、丙二副、丙種三副一天頂、一地立,有這樣離譜的記載錯誤與陞級無關就可以記載錯誤?「違法的舞弊,20年後才發現,己過申訴畤效?算我活該?」入他鍋,攷試委員們,如你們戴的帽子,20年後,發現是綠的,你們就繼續戴吧!因為己過追訴時效?民法是這樣子嗎?J這種╳╳攷試院,留著幹嘛?

 

類似我親身經歷的文章,我會常反覆爆料,直到國家機器、權貴、走狗告我為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