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傳出立委邱議瑩打李慶華,立委院打架已非新聞,沒袈打才是新聞,民進黨打人,不奇怪,民進黨打沒人,才奇怪! 聽到「巴掌事件」,吐嘈王的全身細包,都跳起舞來

「暴力」一辭,已廣泛被附加政治義涵,比如國民黨,在立法院一直是多數黨,即使民進黨執政時期。所以在法案表決,一直劣勢的民進黨,運用「暴力」,癱瘓議程,達到「多數服從少數」反民主的目的,這種實際用「暴力」顛覆「民主議事規則」的行為,民進黨所持的理由是國民黨用「語言暴力」、「多數暴力」,而將自己的典型「暴力」行為,用「肢體語言」合理化。從此後,本土文化的「非典民主」與「暴力」、「非典自由」與「正義」,就成了卵生雙胞嬰兒,外人很難分辨,誰是誰了?

李慶華控告邱議瑩「傷害」,邱議瑩控李慶華:「污辱」,如我是檢察官,會如此處理:「全不起訴處份」,理由事:「節約能源」。如他們向法院提起:「自訴」,我是法官,會如此處理:「傷害罪不成立」,理由:「 李慶華無法證明被打一耳光會造成身理或心理的傷害」。「污辱罪不成立」,理由:「邱議瑩『有沒有家教』、『是不是潑婦』之言論,可受公評。」但是我追加兩造:「妨礙公務罪,各打50大板!」理由是 「阻礙立院會議進行」。

「打人耳光」即使是「肢體語言」也要三思而後行,因為「天下也沒有白吃的午餐」:一、你怕不怕付出代價?二、你付的起付不起這代價?三、你甘不甘心付這代價?三個答案都是肯定的,吐嘈王就告訴你:「行」。千萬不要像蠻夫,被語言一激,就把孩子當下水煮,後悔已來不及了。請看吐嘈王掌人耳光的經驗談,此為錯誤示範,小孩千萬別學:

 

http://wtwang.idv.tw/index1/7/7.htm         http://wtwang.idv.tw/index1/8/8.htm      http://wtwang.idv.tw/index1/28/28.htm    http://wtwang.idv.tw/index1/24/24.htm

  嚴正聲明吐嘈王反對暴力最後學蔣介石的話,勉勵大家:「和平不到最後關頭,絕不放棄和平,犧牲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犧牲

                                                                  2009423